近日,独山县委办公室和独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关于严禁走读风、赌博风、衙门风、慵懒风、优亲厚友风、滥办酒席风的规定》,该《规定》适用对象包括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居)“两委”常委干部以及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临聘工作人员。
2014年6月,独山县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在全县集中开展整治基层“走读风、赌博风、衙门风、慵懒风、滥办酒席风、优亲厚友风”等“六风”活动,县委活动办印发的《独山县集中开展整治基层“走读风、赌博风、衙门风、慵懒风、滥办酒席风、优亲厚友风”工作方案》,出台了整治“六风”的规定。自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干部走读风、赌博风、优亲厚友风等得到有效治理,推动全县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为进一步完善制度,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规范化,独山县结合近期省、州出台的相关规定,对“六风”规定作修订完善,作为作风建设规章制度正式行文印发。
本次印发的《规定》共四章14条,对干部走读、请销假、操办酒宴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如“走读风”明确规定:家住县外的县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工作日期间不得因非工作原因离开独山;针对园区(镇)干部明确规定:工作日期间未经单位领导书面批准的,严禁离开单位驻地。“滥办酒席风”则在结合上级规定的同时,明确规定了:操办丧事时间不得超过3天;严禁借亲友操办酒宴之机“邀酒”或接受“邀酒”参加酒宴;严禁公职人员参加非本人或配偶的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操办的婚(初婚)丧以外其他酒宴。等等。在责任追究上“对违反本规定行为的人员,如情节严重的,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对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予以问责。”
《规定》的印发,进一步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同时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下一步,县纪委监察局将继续加大明查暗访和问责的力度,确保《规定》执行到位,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为全县人民提供来优良的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