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县5家高环境风险企业投保
污染责任保险总保额1300万元
近日,在独山县环保局的大力倡导和推动下,独山县首批5家高环境风险企业集体签订了污染责任保险,总保额达1300万元,有效增强了企业应对环境风险的能力。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当前,我国正处于环境污染事故的高发期。一些地方的工业企业污染事故频发,严重污染环境,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特别是一些污染事故受害者得不到及时赔偿,引发了很多社会矛盾。因此,采用综合手段加强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置工作,成为当前环保工作的重要任务。
独山县境内企业以涉重采选、冶炼等企业为主,环境风险较高。自2013年全省启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以来,独山县为守住生态与发展两条底线,把环境污染事故降到最低点,积极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在全面排查境内环境风险企业的基础上,确定首批试点的5家高环境风险企业。同时,努力协调承保公司与企业多次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东峰矿业等5家企业与太平洋保险公司签订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单,投保金额22万元,保险责任限额1300万元,为全州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签订企业数量最多和投保金额最高的县(市)。
据了解,今后独山县环保局将继续加大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宣传动员,以试点单位带动其它企业积极投保,提高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能力,从而缓解环境保护压力,切实维护污染受害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