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家民居是我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建于民国元年,是黔南事变中幸存下来较为完整的民居之一。现因棚户区改造,龙家民居产权已变更为贵州银象乾坤有限公司,为切实抓好抓实龙家民居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8月4日,我局安全检查小组对“龙家民居”进行安全检查。
检查中,检查人员发现龙家民居安全管理工作存在较为严重问题。一是电线未穿管、有线头外露和乱搭现象;二是房屋内外到处堆放家具等杂物,消防安全隐患大;三是因施工方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和独山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做好对龙家民居文物本体保护的告知书”(独文旅[2015]15号)文件制订《文物保护方案》就自行施工,导致发生围墙倒塌事件。检查人员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拍照和记录。
下一步,局安全检查小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向贵州银象乾坤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下发整改通知书,限其整改,以保障“龙家大院”文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