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副州长、县委书记潘志立到中南片区8号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点,督查国税、地税两家单位涉及房屋征收工作的搬迁情况。他强调,要按照搬迁工作方案,不断加快搬迁工作进度,倒排时间表,务必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整体搬迁,确保城镇化项目快速推进。
潘志立一行先后来到独山县地税局和国税局,实地查看搬迁工作情况,与现场负责人仔细交谈,详细了解两家单位的搬迁方案、搬迁进度、完成时间等。
为确保中南片区8号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顺利推进,独山县国税局和地税局已正式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于12月16日开始实施整体搬迁工作,陆续搬迁至独山县经济开发区黔桂商贸物流城12号楼内进行业务办公,预计2015年元月初全部搬完。
督查中,潘志立强调,两家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务必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对待此次搬迁工作,凡是在搬迁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不愿搬迁、搬迁进度缓慢的,督查督办局要坚决一律查处;要认真按照搬迁工作方案,不断加快搬迁工作进度,倒排时间表,务必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整体搬迁;要做好领导干部带头搬迁模范作用,前期先对领导干部和行政部门进行整体搬迁,再对涉及税收的业务部门进行逐步搬迁;要统筹协调好搬迁工作中的各项繁琐事情,不能因为搬迁工作而导致税收工作中断;要不断加快新办公地点的布置安装工作,确保老百姓前来办事得到保证。
县政协主席刘明,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李长贵参加督查。
在地税局督查
在国税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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