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至27日,独山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县人大主任黄永健,副主任文龙斌、黄雅东、陆德高、孟显君、王建国、周军以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农村道路交通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独山县殡葬改革管理办法(暂行)》、关于请予审议修编《独山县城市总体规划》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大执法检查组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进行执法检查的报告,独山县选出的州十三届人大代表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代表述职报告;听取了县政府关于《独山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独山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驻外招商工作情况报告、关于“四大基地、两大中心和两大产业”建设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独山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侦查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通过了相关审议意见和决议。
会议还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并对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免去李顺宏同志独山县水利局局长职务,任命吕军同志为独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任命刘志坚、蒋乾亮、宋仁书、杨华辉、莫可仙、莫若金、陈绍舒、黎绍俊、莫品钦、龙必祥、秦祖纯、孟东群、刘志娇、陆树芬等14名同志为独山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