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晚,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对县公安局工作评议动员大会。县人大主任黄永健、副主任文龙斌、陆德高、孟显君,副县长吴化明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该局2012年以来的工作报告,就评议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此次评议自9月1日开始至月底结束,分准备,动员、测评、听取意见和组织调查,评议三个阶段。
近年,县公安工作在“严打犯罪、严管队伍”总要求下,以“两严两服务两提高”为主线,主动作为,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据了解,2012年以来,该局共办理行政治安案件19814起、刑事案件3237起,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968起,走访群众22万人次、企业200余家,帮助困难群众办实事1500余件;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3件,政协提案7件,办结率、见面率、复函率和代表满意率均达100%。2013年,全县人民群众安全感达93.33%、对公安机关满意度达91%。2014年至目前,该局共破获毒品案件35起,缴获各类毒品15.6公斤,缉毒执法工作排名全省第一,并取得“贵州重大案事件预警防范系统”运用(上半年)、“五类”基础信息采集第一阶段全州排名第一的好成绩。
吴化明就公安局迎评工作提出了“四个先行一步”的要求,即活动组织先行一步、自查自纠先行一步、整改评议先行一步、整章建制先行一步。
黄永健在讲话中指出,对部门进行工作评议是人大依法履职、开展监督的重要手段,对于部门改进工作、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服务群众、服务全县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他要求,被评议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做好报告,并组织好干部职工积极听取正确意见,反映真实情况,配合做好此次评议工作;评议组要抓住主要内容和重点,依法、有序、扎实推进评议工作,做到深入调研、掌握实情,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该局公正评价并对其下步工作开展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要通过评议工作的开展,评出新作风、新气象、新干劲、新局面。
当晚,会议还对县公安局领导班子和公安工作进行了民主测评;与会人员还就该局依法履职、服务群众、支持经济发展,及班子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廉政建设、内部管理、服务情况等进行了分组座谈。
会上